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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 双鸭山日报 时间:2023-04-04 21:00:25.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3月31日,uedbet滚球体育:新闻办举行全市“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怀明,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孙冬伟进行主旨发布和答记者问。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孙冬伟作新闻主旨发布。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和大家见面,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首先,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的重要一年。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4月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我们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启动我市税收宣传月活动。

下面,我代表市税务局重点介绍一下我市税务部门认真落实360足球直播:uedbet滚球体育:和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不断推动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情况。

一、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2022年,全市税务部门把落实退税减税降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三提”保快退、“三聚”促狠打、“三讲”抓长宣等措施,有序高效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4.5亿元,切实发挥了税费支持政策稳控宏观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

二、提升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坚持把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开展纳税服务领域创新,2022年,于省内率先建成云办税智慧服务中心和云办税智慧服务厅,实现常用业务即时答疑、复杂业务远程帮办、特殊业务无窗审核,构建云办税智慧服务体系,全年云办税业务3.5万笔,占总涉税业务的95%以上,办税缴费从“最多跑一次”升级至“一次不用跑”,大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与获得感。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实现振兴发展的“先手棋”,也是反映地方经济发展的“晴雨表”。2022年,全市税务部门深入开展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三批次推出110条便民办税措施。加大电子税务局使用推广力度,近5.2万户纳税人实名注册,占全部纳税人的98.3%,431项涉税业务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总计投放201台自助办税终端,通过软件升级,可办理90%以上涉税业务。实现“十四税两费”网上合并申报,进一步压缩纳税申报次数。扛牢抓实纳税工作专班牵头职责,主动提站位、抓对标、谋创新,发挥首席联络员、基层网格员、线上坐席员各自优势,统筹实施税收宣传、政策辅导等工作,首席联络员全年直联对接企业472次,反馈政策咨询359件。依托税收大数据,向纳税人推送4.7万份《涉税风险体检报告》《涉税基础信息提醒报告》,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帮助守信中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1.15亿元。经不懈努力,我市纳税工作专班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评比中,综合排名在全省13个市(地)位列第一,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贡献了税务力量。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市税务部门结合实际,将出台更多服务升级措施。与此同时,今年4月是“全国第32个税收宣传月”,我们也将结合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万名干部进万企”等一系列便民利企活动,确保各项惠企利民的税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双鸭山日报记者:税务部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已经连续开展10年了,那么今年有哪些便企利民新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怀明答: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23年,全市税务部门以“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接续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让政策支持更称心、惠企实事更暖心、宜商环境更舒心。

目前,在2月21日首批推出六大类24条便民办税措施,比如,推广就近办税系列服务举措,在已铺设42个自助办税网点的“十分钟办税服务圈”基础上,为基层税务分局(所)自助办税网点增设云办税智慧服务功能;深化银税互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将现有银行网点税e站升级为银税互动服务站,开展银税互动产品、业务的宣传辅导,实现税银业务“一站办”。我们在3月24日,又接续推出第二批25条便民办税措施,比如,围绕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依托征纳互动平台开展点对点精准推送辅导,提升政策知晓度和送达率。

总之,全市税务部门将结合全市“工作落实年”活动,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确保“春风行动”迅速起势、持续深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双鸭山日报记者:去年,税务部门通过开展纳税服务创新,有效提升了纳税人办税体验,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提档升级,那么,今年税务部门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方面又有哪些新举措呢?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怀明答:今年,全市税务部门在去年初步建成云办税智慧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持续完善丰富了“云办税”功能,并探索推出“数字坐席”这一创新服务举措。

一是打造“云中心”,提升精细服务质效。我们规划建成集远程“咨询辅导、问办帮办、网上审核、即时维权”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省首家云办税智慧服务中心,设计推出了9项云办税服务,目前已实现前7项,剩余2项也将在今年6月份建设完成,这就将传统的“面对面”“接触式”服务升级为“远程线上”“非接触式”云服务,大幅提升了纳税服务质效。线上咨询辅导更便捷。纳税人使用“掌上+网上+自助+云舱”等“非接触式”办税手段,均可一键点击“远程协助”按键,享受坐席人员远程视频精准解答服务。云端问办协同更贴心。通过“掌上+网上+自助+云舱”等办税渠道,可随时随地远程呼叫已具备“同城通办”权限的坐席人员,不受地域和空间限制,享受全市通办、边问边办、问办核协同等服务。网络即时维权更高效。针对纳税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举报,提供“枫桥式”线上远程调解服务,快速、安全、高效处理税费争议,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二是建成“云税厅”,实现全程无感办税。建成全省首家“云办税”智慧服务厅,实现全市9个县区局所有传统办税服务厅的智慧化改造升级。统一规划设置“云掌上办税体验区、云网上办税区、云自助办税区、云窗口办税区”等功能区域,实现了“零窗口、非接触、全功能、智慧办”的创新服务目标。自主研发推出集远程盖章、高清拍照、资料收取、发票打印、缴纳税费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功能云办税智慧舱,取代了原人工窗口的全部功能,实现包括社保费、二手房、车购税等复杂业务在内,现有全部涉税费业务的“一舱式”办理,技术性全国领先,打通了“非接触式”办税100%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传统人工窗口向“云窗口”的突破性升级转变。


三是研发“数字坐席”,实现智能高效审核。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研发“数字坐席”,以数字智能审核替代传统人工审核,实现智能审核24小时不间断、无等候,实现智慧税务突破性创新突破。智能审核。“数字坐席”能够根据已编制好的审核判断逻辑,模拟人工对纳税人提交的审核申请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审核,让审核更快速、判断更精准,大幅降低人工审核错误率,提升办税体验感。办税无休。“数字坐席”相当于一组高素质、高技能、高效率、无差错的智能“审核员”,能够24小时不间断的工作,而且单笔业务的平均审核速度是人工审核的2倍左右,相当于约10倍的人工劳动力。纳税人办理审核类业务无需再排队等候,在晚上和周末等非工作时间也可提交审核申请,将原本要求日清日结的电子税务局审核类业务,升级为即提即审、实时办结,大幅提高审核速度和质量。无人干预。“数字坐席”全流程自动运行、自动处理、自动审核,无需人工干预,全流程跟踪记录,做到“事中有记录、事后可追溯”,全力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下一步,双鸭山市税务局将持续强化“云办税”智慧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持续提高纳税人的接受度与使用率。同时,进一步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力争今年5月份,实现全部审核类业务的智能审核,所有服务与涉税管理事项的云覆盖,建成双鸭山市“云”税务局,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贡献智慧税务力量。

双鸭山矿工报记者:今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减税消息非常振奋人心,那么请问今年新出台了哪些税费支持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孙冬伟答:今年,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

具体包括:

1.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市税务部门将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在我市落地生根,助力市场主体提振信心、恢复活力。

(责任编辑:360足球直播_uedbet滚球体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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